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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博元投资的财务舞弊 | ||||||||
2021-0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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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下博元投资的财务舞弊
公司简介
自 1990 年上市以来,“老八股”之一的* ST 博元被经过多次无良资本运作,经历了从浙江、上海到东莞以及珠海市场的多番转战。博元最初是凤凰化工有限公司,在 1990年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与当时的申华电工、飞乐股份等都是上海的“老八股”之一。
但是,多年时间过去了,随着日化行业的日渐萎缩,日化行业发生了颠覆性变化。自 1992 年以来,由于日用化学工业开始受到外商投资的影响,凤凰化工业绩断崖下跌,在 1993 年账面利润仅为 201 万元,尚不足预期计划的 25%,在当时国内上市公司当中是吊车尾。在国家证监部门发出了黄牌警告之后,凤凰化工以及当地的政府开始急于寻求新的发展道路,在此背景下 A 股当中出现了代号是“600656”的股票,即走上了换壳之路,最后在资本游戏当中被牺牲掉。
随着时间的推移,1994年6月,在地方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兰溪市财政局以每股2.02元的协议价格将其持有的 29,346,155 股国家股中的 2660 万股转让给康恩贝公司。康恩贝公司因此成为上市公司最大的股东,持股比例达到 50.01%。康贝当公司所从事的是生物制药产业,并不具备跨国日用化学生产的相关经验,所以尽管收购方兑现了资产注入承诺,但是并未获得理想效果,于是康恩贝最终退出。在两年之后,康恩贝公司基于协议分别将所持有的 3830.4 万股转让给中国华源集团和浙江交联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前者受让 2711.78 万股,当中每股定价为 1.925 元。因此,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督的重点企业——华源集团变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了 29.09%。到了 2001 年公司改名,由此有了“原华制药”,经营业务包括维生素 C 原料以及中成药的生产与销售。然而,备受期待的华源集团最终未能为华源制药带来更多便利。2005年 9 月,上海本地银行针对“华源系”公司向法院提起至少 11 起诉讼,使得华源集团下属多个上市公司被冻结股权。在2007年华源集团针对华润公司进行重组,而且因为持续三年亏损,于是公司在 2006 年换名为“*ST 源药”,随后停牌。
2007 年,公司保壳成功,以实际净利润超过 1 亿元而恢复上市。随后,在承诺巨额预期利润和良好的环保产业前景之后,由饮食行业起家的麦校勋先生和许志榕先生成功控制了上市公司。2008 年公司更换名称为方达再生资源公司,进军工业环保行业当中。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ST 源药遗留债务金额超过了 3 亿元人民币,使得投资者损失惨重。面临巨大的债务压力,麦校勋对外承认资金链吃紧,直言:“在重组*ST 药源过程当中将问题想得太简单,同时还错估了债务压力”。
2010 年 4 月 15 日,麦校勋持有的 4000 万股 ST 方源股票被拍卖。由于拍卖股权占总股本的 21%左右,这意味着第一大股东甚至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将发生改变,这吸引来很多人竞购壳资源。结果是“中技系”的代表余蒂妮将 1.85 亿元的资金撤出,同时把壳资源掌控在手中,至于她的丈夫李晓明则是担任“中技系”当中 ST 国恒控股的深圳国恒公司董事长,于是珠海华信泰也就变为第四任股东。随后公司在 2011 年再次更名,即“珠海市博元投资公司”,股市代称为“ST 博元”,从而取代了原先的“ST 方源”,主营业务包括品牌汽车销售与维修等。尽管当年度是亏损的,然而却在 2012 年实现盈利,净利润达到 2106 万元,于是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恢复上市交易,同时股票简称由“ST 博元”更名为“博元投资”。
2014 年 6 月,博元投资被广东证监局调查,发现其为了隐瞒事实,从 2011 年至 2014年采用伪造银行承兑汇票以及虚构支付款等方式隐瞒事实,而且所披露的财务信息也有重大造假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 2015 年针对珠海博元投资发布风险警示。在利用资本的 25 年来,这已经不是博元第一次站在退市的十字路口。自从 1990 年上市以来,它多次触及退市的红线,但幸运的是,每次生死攸关总能迎刃而解。从“凤凰化工”到“ST源药”、“ST 方源”和“ST 博元”;遗憾的是,在实际控制人变成“中技系”后,在资本玩家的恶意操纵之后,使“不倒翁”终于出现了倒塌。
造假事件回顾
2010 年 4 月 15 日,“中技系”的余蒂妮以 1.85 亿元人民币从麦校勋手中收购 ST方源 4000 万股。但据媒体报道,这部分股票的估值仅为 8 千万元左右。这过高的溢价使得当时的市场还以为博元终于找到一个好归宿,可以重获新生,但事实并非如此,这过高的溢价背后却是捉襟见肘时“空手套白狼”的赌徒心态。经调查发现,华信泰的注册资本仅为 1000 万元,而购买“壳”资源则花费 1.85 亿元。因此,在股权交易完成后,余蒂妮转手并将所有新到的股权质押给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据有关人士透露,这是余蒂妮试图偿还 1.85 亿元人民币借款而做的质押。然而,余蒂妮面对的不仅只是 1.85亿元借款的钱,还有前任麦校勋留下的 5 亿元左右的资金窟窿。
2007 年,麦校勋及许志榕注入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股权重组方案,将 ST 方源收购。根据方源 2007 年股权分置改革协议,麦校勋和许志榕承诺,公司 2008 年和 2009 年的累计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1 亿元。承诺无法实现时,将由麦校勋用现金补充。那时,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ST 方源 200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负的 4.72 亿元。2008 年和 2009 年两年累积下来,属于 ST 方源母公司拥有人的净利润为负的 4.27 亿元。两年累计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为 5.27亿元。当年,麦校勋一直无力偿还他的债务。于是,接管其股份的余蒂妮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广东省证监局还发函要求股东切实兑现承诺。
浙商王明华成为第三大股东,因为他已受让了许志榕 5.73%的股份,并且位列董事席位。据他回忆,除兰溪市财政局外,大股东召开了前五大股东中的四大股东大会。由于广东证监局人员前来催缴股改款,在经动员后,王明华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和 29 日支付了 3800 万元和 3769.97 万元,共计约 7570 万元,将股改承诺完成。根据公司 2011年 4 月 29 日的公告,除股东林欢支付 342 万的股改款外,其余 4.48 亿元股改款由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代付完毕。然而,根据王明华的说法,他本人是把资金注入到上市公司,但是余蒂妮的是“借款之后过一遍帐又拿回去了”。
201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信息而受到证监会的调查和监管。经调查,股改承诺资金约 3.8 亿元未真实实施。从 2011 年至 2014 年采用伪造银行承兑汇票以及虚构支付款等方式隐瞒事实,而且所披露的财务信息也有重大造假行为。证监会在 2017年 6 月 29 日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提及:通过调查可知,博元投资为了能够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于 2011 年 4 月在其他公司获得 1 亿元借款,然后采取循环转账的方式进行补偿款虚构操作,而原来的借款 1 亿元则是最后转到公司其他账户当中。还有博元投资在 2011 年 4 月发布公告当中承诺的股改业绩补偿也没有切实履行,并在报告披露当中予以隐瞒。除此之外,博元投资还存在其他多个方面的违法事实,比如借助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实施虚假背书行为,使得年度报告当中出现虚假利润与营业收入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中技系”还曾试图把天瑞酒店、中信安泰、上海震宇以及金泰天创等多个空壳或者是劣质公司纳入进来,从而实现资金抽取的目的。
博元投资于 2011 年-2014 年发布的相关报告当中所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只有余蒂妮一人。但后来经证监会调查得知,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李晓明以及余蒂妮一起出资建立,因此两人都是属于实际控制人。在 2011 年-2014 年 6 月,当时的博元投资董事长以及法人代表就是余蒂妮,而李晓明则是重大决策的制定者,同时还掌握公司的人事权,所以夫妻两人占据董事会的绝对优势,关于博元投资的相关资金支付以及公章应用等一应事宜都是李晓明掌握。因此可见,博元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博元投资财务舞弊的手段分析
(1)虚构银行收付交易
2011 年,博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对其收付信息做出如下的造假情况:在 4 月收回景瑞实业 3.84 亿元借款,在 5 月中信银行将 3.84 亿元转到裕荣华账户当中;在 8 月深圳宝生村镇银行将 3.9 亿元转到裕荣华账户当中;在 9 月裕荣华对利明泰投资基金支付资金 0.1 亿元;在 10 月裕荣华对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支付资金 0.32亿元,随后在 12 月又接连两次对对华信泰支付款项,分别为 0.13 亿元以及 3.35 亿元。而后经证监会调查发现,以上支付信息均为虚构,并未实际发生。
(2)伪造票据并进行虚假背书
博元投资下设的珠海信实曾在 2011-2012 年财务报告当中公布下述交易信息:第一,在 2011 年 12 月自青禧贸易公司处购得银行承兑汇票 37 张,总价值为 3.475 亿元;第二,在 2012 年 5 月自天津同杰公司处购得银行承兑汇票 36 张,总价值为 3.55 亿元;向天津同杰支付 0.62 亿元以购买 30 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合计 2.85 亿元;第三,在 2012年 9 月以及 10 月,从天津同杰公司获得银行承兑汇票 44 张,总价值是 3.64 亿元;随后把 36 张银行承兑汇票对天津同杰公司背书,总价值是 3.55 亿元。
但是广东监管局通过对银行信息进行调查之后发现,珠海信实只有在 2011 年 12 月真正获得过银行承兑汇票 1 张,至于其他票据背书都没有找到信实、青禧以及同杰公司的背书信息,都是不真实存在的。除此之外,博元投资与银行之间形成的票据复印件也有相当部分是样式不符。
此外,博元投资在 2013 年也伪造了大量的票据。根据博元投资发布的2013年季度报告可知,时间截止到 2013 年 3 月底,其应收票据余额应是 3.7 亿元,而时间截止到2013 年 6 月底,其应收票据余额应是 3.78 亿元。通过 2013 年发布的年报发现,时间截止到 2013 年底,其预付账款余额应是 2.62 亿元。而在对博元投资发布的 201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总结能够知道,其中有下述的相关信息:第一,在 2013 年 2 月,针对同杰公司有 44 张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其票面总价值是 3.64 亿元,而从同杰公司那里背书的37 张银行承兑汇票,其票面总价值是 3.7 亿元;第二,在 2013 年 6 月,针对同杰公司有 37 张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中票面总价值是 3.7 亿元,而从同杰公司那里背书的40 张银行承兑汇票,其票面总价值是 3.78 亿元;第三,在 2013 年 11 月以及 12 月,有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28 张付给 4 家企业,其中票面总价值达到了 2.58 亿元,由此构成了一项预付账款;第四,在 2013 年 12 月,对 2 家公司背书银行承兑汇票 12 张,其中票面总价值达到了 1.2 亿元。然而根据广东监管局所得到的相关调查结果可知,上述背书银行承兑汇票都没有账面真实记载,同时博元投资与银行之间形成的票据复印件也暴露出样式不一致的问题。
(3)定期披露财务信息虚假的报告
在具体操作方面,博元投资采取虚增公司资产、营业收入以及经营利润等方式披露财务信息虚假的报告,修改财务报表上的数据,让自身转亏为盈,从而进行财务舞弊。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的数据显示,在博元投资 2011 年发布的财务报告当中虚增资产 3.47亿元(占据实际资产总体的 69%),虚增负债 0.12 亿元;在博元投资 2012 年上半年发布的财务报告当中虚增资产 3.55 亿元(占据自身总体的 69%),虚增负债 0.08 亿元;在博元投资 2012 年发布的年度财务报告当中虚增资产 3.64 亿元(占据实际资产总体的62%),虚增负债 0.87 亿元,虚增营收与利润 0.18 亿元;在博元投资 2013 年发布的上半年财务报告当中,虚增资产 3.78 亿元(占据实际资产总体的 59%),虚增负债 0.10亿元,虚增营收以及利润 0.13 亿元;在博元投资 2013 年发布的年度财务报告当中,虚增资产 3.78 亿元(占据实际资产总体的 62%),虚增营收与利润 0.23 亿元;在博元投资 2014 年发布的上半年财务报告当中,虚增营收以及利润 0.31 亿元。
(4)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资产转移
由于与关联方的交易,资产转让并不容易被外界发现。因此,成为众多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常用手段。自 2010 年以来, “中技系”开始了对博元投资的资本腾挪。余蒂妮通过股权竞拍上位之后,于珠海先后注册两家公司,即珠海裕荣华以及珠海信实,虽然名义是属于全资子公司,后来被证明为“中技系”转让资产的关键枢纽,绕开了董事会和进行关联交易。王明华说,当年余蒂妮以“上市公司账户被冻结”的理由告诉他将股改款汇至新设立的两家子公司的账户,正如公告中所述,王明华于 2011 年 4 月 28日及第二天向两家子公司的账户支付了 3800 万元和 3769.97 万元人民币,这两笔资金分批进入“中技系”的口袋。
2010 年 7 月 28 日,珠海信实出资 4559 万元(3159 万现金及 1400 万的债权)去对天瑞酒店实施增资扩股操作,在 2010 年 12 月珠海信实从金泰天创那里获得 40%股权,随后又试图继续对金泰天创进行股权收购。被否决后,2013 年 3 月份以实现控股份额为由,收购金泰天创 11%的股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545 万元。
根据有关资料计算,“中技系”仅从珠海信实公司中,便挪走 7104 万元资金。但经证监会核实,天瑞酒店是一家空壳公司,并没有实际经营业务。销售汽车的金泰天创,净资产也仅为 1663 万元,尚不足其注册资本的 2000 万元。这些劣质资产具有相同的标签:它们是由“中技系”实际控制的“有毒资产”。
博元投资财务舞弊原因分析
(一)过分攫取不当的利益
中技系”的余蒂妮控制博元投资后,博元投资便变成了“中技系”非法抽取利益的壳资源。在 2010 年经过了激烈的竞争之后,成清波取得了对博元投资的控股权利,但在此过程中,董事长一职一直为余蒂妮担任。“中技系”余蒂妮对外是珠海华泰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进而掌控着博元投资。为了使自身能置身事外,成清波操控中技系的手段非常隐蔽,除了 ST 成城之外,*ST 国恒、*ST 国创、*ST 博元以及*ST 恒立等四家上市公司中,成清波及其中技系并未直接现身。所以博元投资有很多资本运作虽然是“出自”余蒂妮之手,冠以余蒂妮之名,但其实那都是幕后老板成清波在掌控的。成清波首先选择那些股权不集中的企业,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和最少的成本通过购入法人股的方式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控制上市公司之后通过披露虚假信息哄抬股价,最后高价转让股权套取大量现金,获得巨额收益。与此同时,成清波还通过违规担保,挪用上市公司资产的方式从上市公司获取大量的收益,一方面将所属的劣等资产以比较高的价格注入上市公司中,另一方面将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违规转移到自身名下,上市公司已被完全掏空殆尽。
据不完全统计,“中技系”在违规减持股票的过程中套取 10 亿元左右的资金,通过与被掏空企业的关联交易获取 3 亿元左右私利, *ST 国恒、*ST 国创与 ST 成城对外担保、债务纠纷总计 16 亿元左右,而上海优道非法募资金额为 13.32 亿元,加上 *ST 国恒罗定铁路建设所募得的资金 9 亿元,以及媒体披露出来的成清波先后通过信托中介等多家信托公司募集的近 23 亿元资金等,累计计算,“中技系”获利高达 80 亿元左右,而这只是根据披露出来的消息粗略估算而得出来的,从而我们可以看出“中技系”控制人成清波过分攫取不当的利益,不断地掏空上市公司,可见其“贪婪”。
作为“中技系”的掌控者,成清波的经历也算是非常传奇,成清波出生于湖南恩施,在大山中生活的成清波一直不甘于现状,立志要去城市中立足,成清波通过不懈努力考 上了研究生,进而学习且熟练运用“资本术”,从而在短短十年的时间里,成清波操控了 5 个上市公司,最甚的时候曾登上胡润富豪榜前百名。成清波于 1996 年开始从事控股行为, 并于同年成立了深圳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后来,“中技系”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崩盘,成清波也因将公众存款占为己有的违法行为被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处罚,并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罚,自此,“中技系”的公司也相继被查。
(二)掩盖事实需要
在 2010 年 4 月 15 日的拍卖会上,余蒂妮以 1.85 亿元的高价获得了约为 4000 万股股权,当时,ST 方源的 4000 万股股权约估值为 8000 万元。根据拍卖会的约定,接盘方必须要如实旅行承诺,兑付当初麦校勋许下的 5.27 亿元的股改承诺款,也就是说,余蒂妮在获得股权的同时也面临着 5 亿元的资金亏空。除了其他股东的一部分出资外,剩下的 4.48 亿元的股改款均由余蒂妮来“豪爽”的代付,于是博元投资在 2011 年 4 月 29日发布了公告宣称,股改业绩承诺补偿款已全部支付到位。而 2014 年 6 月 17 日,博元投资就被查出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就进行了相关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上述公告中股改业绩承诺资金逾 3.8 亿元未真实履行到位,而是虚假支付。为了隐藏“违法虚假支付股改业绩承诺款”的事实,余蒂妮和李晓明主持召开董事会,决定将股改业绩承诺款用于购买银行承兑汇票以隐藏事实真相,在此之后,博元投资在 2011至 2014 年期间多次虚假支付、变造金融票,并且利用股改承诺金虚构来获取银行承兑的汇票。
此外,通过对博元投资的偿债能力指标、运营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对博元投资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有一个大概的判断,从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面看出博元投资并没有能力去支付逾 3.8 亿元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所以其便发布了虚假的公告信息,从而有了掩盖事实的需要。
(1)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一般认为流动比率应在 2 以上。一般说来,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短期偿债能力亦越强;反之则弱。如表 3-3 所示,博元投资 2010-2014 年的流动比率最高也就达到 1 左右,均远低于 2,这意味着博元投资的流动资产不足以偿还流动负债,短期偿债能力较差,风险极高。
资产负债率是用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的指标,通过将企业的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相比较得出,这一比率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如果资产负债比率达到 100%或超过 100%说明公司已经没有净资产或资不抵债,如果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低(50%以下),说明企业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和负债经营能力。如表 3-3 所示,博元投资的资产负债率在 2011年到 2013 年高达 90%左右,其中 2010 年和 2014 年的资产负债率更是分别达到了317.09%和 402.6%的高值,这表明博元投资借不到钱,更还不起借款,长期偿债能力很弱,财务状况极其不稳定。
权益乘数反映的是资产总额与股东权益总额的倍数。权益乘数较大,表明企业负债较多,一般会导致企业财务杠杆率较高,财务风险较大。如表 3-3 所示,博元投资的权益乘数在 2010 年和 2014 年均为负值,说明其在这两年资不抵债。此外,博元投资 2011 年的权益乘数高达 10 倍多,2012 年和 2013 年也高达 6 倍多,正常企业的权益乘数为2 到 3,过高的权益乘数说明企业负债过多,长期偿债能力很低,财务风险很大。
产权比率是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产权比率越低表明企业自有资本占总资产的比重越大,长期偿债能力越强。2010 年和 2014 年博元投资的产权比率均为负值,说明企业的资产已全部为债权人的权利,随时有破产的可能。企业的产权比率为1 左右比较合适,当企业的产权比率大于 1 时,说明企业的权益资本已低于债务额。如表 3-3 所示,博元投资 2011 年到 2013 年每年的产权比率远远大于1,说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很差,长期偿债风险很大,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处境。
(2)营运能力分析
存货周转率是一定时期内企业销货成本与存货平均余额间的比率。它是反映企业销售能力和流动资产流动性的一个指标,也是衡量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存货运营效率的一个综合性指标。从表 3-4 我们可以看出,博元投资 2010 年和 2011 年没有存货,以及 2012-2014 年的存货周转率也较低,表明其存货周转速度极慢,销售能力较差。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赊销净收入与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之比,它是衡量企业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及管理效率的指标。应收账款周转率越快,说明其收回越快,企业的风险越小,收益越高。从表 3-4 可以看出,博元投资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说明企业的款项回收能力差,营运能力低。
总资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的销售收入净额与平均资产总额之比 , 它是衡量资产投资规模与销售水平之间配比情况的指标。总资产周转率越高,说明企业销售能力越强,资产利用的效率越高。从表 3-4 可以看出,博元投资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长期处于较低状态,从 2010 年到 2011 年,连续两年的总资产周转率均约等于0, 资产多处于闲置状态,公司未能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效率。
(3) 盈利能力分析
总资产净利率是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净利润与总资产平均余额的比。总资产净利率代表的是企业对总资产的利用效率,该指标值越高,表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率越高。如表 3-4 所示,博元投资在 2010 年、2012 年和 2013 年的总资产净利率分别为 0.02、0.03 和 0.02,但在 2011 年和2014 年的总资产净利率均为负值。可见博元投资的总资产净利率一直处在极低的水平,说明其盈利能力较低。
营业净利率是指净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它反映企业营业收入创造净利润的能力。营业净利率是企业销售的最终获利能力指标,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的获利能力越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资产重组、非货币资产置换、股权投资转让、资产评估等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项目来调节利润,但是这些基本都是一次性的偶然收入,所以企业的利润要主要来自于营业收入时才具有可持续性。如表 3-4 所示,博元投资在 2010 年没有营业收入,2011 年企业资不抵债,几乎没有盈利能力。虽然其在 2012 年和 2013 年有所改善,但营业净利率仍然很低,说明博元投资在这两年盈利能力极低。2014 年经证监会调查后博元投资再次陷入资不抵债的境遇,可见其基本没有什么获利能力。
营业毛利率是指营业毛利额与营业净收入之间的比率,其反映了企业每一元营业收入中含有多少毛利额,它是净利润的基础。该指标主要用于对企业获利能力的分析,主营业务的毛利率越高,企业的获利能力也越强。如表 3-4 所示,博元投资 2011 年-2014年的营业毛利率很低,说明博元投资扣除各项成本支出之后的利润额较低,获利能力较差。
(三)保壳需要
博元投资经历了数次的重组,控股股东也随之频繁更换,每换一次控股股东,其主营业务也随之更换,这些行为都是博元投资经营亏损状态的导火索,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可逆的挫伤。公司上市二十多年以来,其控股股东和主营业务频繁更换,为博元投资的经营发展带来了众多不利的影响,从而使博元投资也一直处于艰难维持发展甚至是经营亏损的状态。
从表 3-7 和表 3-8 的数据来看,可以得知,经过追溯重述将净资产更正之后,博元投资在 2010 年之后连续五年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和 2014年修订版本)第 13.2.1 条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的上市公司要给予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在“中技系”接手后的博元投资在 2011 年的净资产已为负值,所以其已经达到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标准,这在某一程度上也反映了为何博元投资会从 2011 年开始财务造假。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和 2014 年修订版本)中关于上市企业暂停,终止上市的相关规定,博元投资已达到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为负值,按照相关规定博元投资将面临着被终止上市。然而,为了不失去这刚买来的壳资源,公司的管理层便开始粉饰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进行虚假的披露,以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壳,从而规避了证监会监管的规定,暂时躲避了因财务经营状况等问题而要被退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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